松滋市人才公寓(一期)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文件澄清(1)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松滋市人才公寓(一期)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现对本招标文件“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修改为无需盖章模式。
本澄清是对《松滋市人才公寓(一期)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文件的补充,是构成招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果招标文件与本澄清(1)发生矛盾,以本澄清(1)为准。
松滋金投商业开发有限公司
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