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于2024年04月10日收到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对我单位下达的暂停招标活动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要求在调查期间我单位暂停石首市2019年度调关镇北湖村等70个土地整理项目第二标段与招投标有关的后续活动。
现对“石首市2019年度调关镇北湖村等70个土地整理项目第二标段”发布暂停公告。
石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