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1、因本项目施工进度计划不合理,故招标人需往后延期开标。
2、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上午9时00分。
现更正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上午9时00分。
原招标文件相应的内容作出更改,若本澄清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特发此澄清。
2023年1月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