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江大道工程(御河路至西环路段)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收到投标人的异议。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异议答复期间,暂停该项目招投标活动。
特此公告。
荆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