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沙套湖堤防及排涝工程EP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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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ZHH-202104SL-005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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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洪湖市沙套湖堤防及排涝工程已由洪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洪发改审批〔2020〕35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洪湖市水利和湖泊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广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湖北省水利补短板安排部署暨水利重大项目前期推进会议精神,现对本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洪湖市新滩片区 建设规模:3级堤防 其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如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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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洪湖市沙套湖堤防及排涝工程(EPC),包括洪湖市沙套湖堤防及排涝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阶段)和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的围堤加培工程、交通工程、导流工程、施工交通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及试运行等建设内容的实施(不含工程征占地、拆迁、移民搬迁安置);工程验收、移交等技术服务,以及本工程建设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管理服务。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06-20 合同估算价:43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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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质量要求:(1)勘察设计质量标准:合格。遵照国家、水利部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设计规范、施工规范等进行施工图阶段设计和施工服务。勘察设计的深度、广度应满足水利部现行有关文件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验收、审计等。
(2)设备采购质量标准:合格。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施工质量标准:合格。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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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专业资质或水文地质勘察专业资质或工程测量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应具备以上资质条件。
2、人员要求
①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如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总承包项目经理);②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③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在有效期内;④专职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注:以上人员均不得兼任。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具备以上人员资格要求。
3、业绩要求
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具有1项国内水利水电工程工程总承包(DB或EPC)业绩。
4、信誉要求:
①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36个月,下同)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负责人(含: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自行声明)。投标人需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作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④已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以上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建联合体参加本标段的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承担)。②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③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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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4月24日至2021年04月2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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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5月14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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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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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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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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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