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洪湖流域杨柴湖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一、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六、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中“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5年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六、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中“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5年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
现更正为: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环保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5年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
二、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28日09时00分。
现更正为:2023年08月03日09时00分。
原招标文件相应的内容作出更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特发此澄清。
洪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023年7月18日